上海海关公告[2004]5号

Http://News.wenzhouglasses.com 2008-9-28 00:36 浏览:4次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关键字:上海海关公告[2004]5号  海海  上海  5号 眼镜

热点直击:宁波海关关于口岸进出口报关单数据差错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对海关监管货物的监控,完善对海关监管货物承运企业及其车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署令〔2001〕88号)和《上海海关关于海关监管货物进出卡口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04年3月15日起,在下列监管区之间运输进口海关监管货物时,海关对厢式监管车辆实施卫星定位系统(简称“GPS”)管理:
  (一)从海运分拨货物集中监管区到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
  (二)从空运进口货物集中监管区到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
  (三)从空运货运站监管区到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
  二、监管车辆在进出上述海关监管区卡口时,其GPS车载设备应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并确保正常运转。驾驶人员应主动出示《资格证》,配合海关做好施验封和GPS管理等工作。GPS运行不正常时,还需出示《汽车载货登记簿》。
  三、海运分拨货物和空运进口货物集中监管区内相关单位应按海关规定办理放货手续,并按通用分组无线业务(简称“GPRS”)要求规范操作,做到及时正确向海关传送放货信息。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二月五日



来源:上海海关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公告2004年第4号

编辑:zgm
眼镜论坛】 【发表评论
更多关于 上海海关公告[2004]5号 5号 上海 海海 眼镜 的新闻
·黄色预警[2008]1号
·福州:全省最大型的春季人才招聘会定于明年1月17日举行
·儿童弱视---被忽视的眼病
·为什么弱视要早期发现?
·家长应该如何正确指导孩子治疗弱视?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上海海关公告[2004]5号 没有任何评论
关于我们 - 推广服务 - 诚征英才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友情链接
客服中心: Tel:0577-88871201   Fax:0577-88871202   E-mail:Info@WenZhouGlasses.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飞霞南路嘉盛锦园32D | 邮编:325000
中国·温州眼镜  版权所有 ©200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