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标志岂能让商家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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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淮舜路个体经营户李某,经营自行车及其配件,为了吸引更多顾客,在店面贴出了“福娃”标志,工商管理人员查获时,李某拿不出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证明。日前,田家庵工商分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经济处罚。
在千家万户喜迎奥运之际,有些商家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宣传自己的形象和商品,借迎奥运之机扩大商品销售。田家庵工商分局为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近两个月加大查处力度,对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该分局的各工商所不仅检查了沿街的店面,还到社区巡查个体经营户,只要发现商业经营场所有奥林匹克标志就查问到底。
田家庵新淮村有家眼镜店,在玻璃大门上和店内的展示牌上,都张贴了奥林匹克标志,工商管理人员发现后,要店主拿出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证明和有效的发票帐册,店主什么也拿不出来,只好接受了处罚。
洞山中路一家公司的销售部,在店内醒目处贴出“祥云”火炬图案,吸引顾客推销产品。工商管理人员查获后,这家公司拿不出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授权合同,日前这家公司的销售部已受到处罚。
尤其是少数经营体育、文化用品的经营户,更是滥用奥林匹克标志,以求扩大销售多赚钱。田家庵淮滨东路一家体育用品商店,在篮球、足球上贴上“北京2008”等奥林匹克标志,工商管理人员在现场查问,店主承认是没有经过许可,自己擅自使用的。工商管理人员依法没收篮球2个、足球1个,并罚款1000元。洞山新村一家体育用品商店,销售的篮球上有明显的“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图案,在查无许可证明后,工商部门依法没收了篮球,并给予经济处罚。
“临近奥运,消费者激情满怀,市场销售将更加红火,我们一定要维护好市场秩序,更加严查滥用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行为。”7月25日上午,田家庵工商分局副局长哈方云向记者表示,从现在起到奥运会期间,集中力量保市场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万无一失。(记者祁家录;淮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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