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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劳资纠纷</title>
<link>http://www.wenzhouglasses.com/Class,75.html</link>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2004-2008 by www.wenzhouglasses.com.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pubDate>2008-11-23 16:57:35</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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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张起淮律师分析东航飞行员集体返航十大原因</title>
  <link>http://www.wenzhouglasses.com/html/news/431237.html</link> 
  <description>张起淮律师分析东航飞行员集体返航十大原因张起淮律师分析东航飞行员集体返航十大原因,起淮,张起,原因</description> 
  <text><![CDATA[<P>　　图1：2008年3月31日，乘客们纷纷要求退票或改签。当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六地共14个航班返航。《云南信息报》供图</P><P></P><P>　　2008年3月14日，上海航空公司40余位机长同时报请病假；3月28日，东星航空公司11名机长集体“告假”；3月31日，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东航云南分公司”）14个航班因飞行员闹情绪，在飞到目的地上空后又全部返航……</P><P>　　目前全国各大、小航空公司的飞行员“辞职门”事件都呈愈演愈烈的态势。越来越多的飞行员因不满自己的劳动权益受侵犯以及自己的正当权利得不到保障，而选择不再默默忍受，毅然决然地以提出辞职的形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强行辞职到对簿公堂，再到罢飞事件，一系列的辞职案例也都告诉我们，现今，飞行员辞职的道路十分艰难、漫长，东家（航空公司）不约而同地频频采取了各种强压手段来对飞行员的维权行为和依法辞职打、压、拖。飞行员情绪的动荡已成为我国民航业飞行安全的隐患之一，而飞行员的短缺问题和流动机制则迫切需要有效的解决办法。</P><P></P><Palign=center><IMGsrc=http://pic.carnoc.com/news/080402/08040212331154.jpg></P><P>　　图2：2008年4月1日，因东航云南分公司多个航班临时取消而滞留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的旅客与工作人员协商赔偿时发生争执。摄影：《都市时报》记者曲鸣飞</P><P></P><P>　　2008年的3月31日，终于爆发了东航云南分公司一起大规模的飞行员向航空公司“讨说法”的重大维权事件。共有14个航班飞达目的地上空后集体返航，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又都飞回昆明，这导致昆明机场大量的航班延误。据事件相关人说，此事诱因很可能跟一封在东航云南分公司流传的公开维权信引起了广大飞行员的共鸣有关。</P><P>　　且不论此事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我要说的是，在目前航空法严重滞后航空业发展的现况下，在飞行员们无法寻找到有利的法律武器和法律途径来保护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正当权利的前提下，东航云南分公司参加这14个集体返航的飞行员们的此项“壮举”，肯定是给了强势无理的航空公司当头一棒，同时也给各大小航空公司强势的打、压、拖的蛮不讲理做法提了个醒，也能鞭策我国航空业的立法者要赶紧出台一部能真正时而有效、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原则的保护飞行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来。此举也让全社会民众都更清醒的意识到：如果飞行员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那群众自身出行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所以说，全社会都应该支持飞行员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说到底，这其实也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保障与维护！</P><P></P><Palign=center><IMGsrc=http://pic.carnoc.com/news/080402/08040212334695.jpg></P><P>　　图3：2008年4月1日，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向因东航云南分公司多个航班临时取消而滞留的旅客发放赔偿款。摄影：《都市时报》记者曲鸣飞</P><P></P><P>　　综上，究其根源，我们不难发现此航班集体返航事件暴露出的十大问题：</P><P>　　之一，飞行员的多项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P><P>　　之二，航空公司长期忽视飞行员的劳动权益；</P><P>　　之三，航空公司对待飞行员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漠不关心；</P><P>　　之四，航空公司对待飞行员采取“打、压、拖”的强势，激化了矛盾；</P><P>　　之五，飞行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仍然解决不力；</P><P>　　之六，各航空公司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不及时、不认真、不到位；</P><P>　　之七，飞行员的各项合法权益缺少专门的法律予以保护；</P><P>　　之八，飞行员的选拔、培训计划赶不上变化，航校缺乏应对能力，供需矛盾加大；</P><P>　　之九，民航总局缺少对飞行员与各航空公司之间劳动纠纷处理解决的指导性规定；</P><P>　　之十，各航空公司缺乏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和依法管理企业理念。</P><P></P><Palign=center><IMGsrc=http://pic.carnoc.com/news/080402/08040201034818.jpg></P><P>　　图4：2008年4月1日，因东航云南分公司18个航班临时取消，滞留在机场的香港乘客坐在地上等待。香港《文汇报》云南传真</P><P></P><P>　　假如，航空公司不能认真反省自己，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继续一味地指责飞行员和员工；假如，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对此不做深入调查研究，制订行之有效的措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指标不治本”；假如，飞行员的合法权益继续长期得不到保护，那么，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也必将趋白热化。不难推定，在不久的将来，越来越激烈、形式各异的飞行员（也当然包括其他专业的员工）的辞职、罢工热潮也将尘嚣日上。到时，对其给航空公司造成的损失以及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的危害必将是巨大的！</P>]]></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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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ywords>张起,原因,张起淮律师分析东航飞行员集体返航十大原因</keywords> 
  <category>劳资纠纷</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互联网</source>
  <pubDate>2008-7-14 10:51: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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