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通报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监督情况
6月4日凌晨2时,省政府在沈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我省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和监督工作的情况。
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牵动着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全省4200万人民的心。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当天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岳,省长陈政高立即作出重要批示,亲自组织研究,并主动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沟通,了解灾区需求,及时派出消防救援队抢救受伤群众,派出医疗队救治受伤群众,派出通信抢修队抢修被毁通信设施,紧急调度救灾物资运往灾区,同时在全省范围广泛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活动。
一、全省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为支援地震灾区救援和重建,从5月13日开始,省委常委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同志和机关的干部职工开始带头捐款。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省委和省政府的号召,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踊跃捐款捐物,奉献爱心。本次捐赠是我省有史以来捐赠规模最大、数量最多的一次。
截至6月2日,全省共接收款物11.1008亿元(款10.1647亿元,物资折价9361万元)。其中,民政系统接收9.4106亿元(款8.6771亿元,物资折价7335万元)。省红十字会接收1.6902亿元(款1.4876亿元,物资折价2026万元)。目前,所有款物已全部到账。
民政系统接收的7335万元的物资,主要是帐篷、衣被、药品、粮食、食品、饮用水和饮料等,已随时发往四川灾区。
根据灾区的要求,根据国家民政部指令,从捐款中支出2600万元,紧急购买了7000顶帐篷、12万床棉被、4万套棉衣、4万套绒衣、1.5万套迷彩服、400吨大米、5万平方米篷布,已运往灾区。
民政系统已从捐款中向灾区拨款5238万元。
省红十字会接收的款物中,款已拨往灾区1900万元,物已送往灾区1598万元。
截至6月2日,全省民政系统还有捐款7.8933亿元,这些款项将根据国家民政部指令,随时准备直接拨往灾区,或购买物资运往灾区。省红十字会还有款物1.3404亿元,就这些款物正与灾区联系,随时准备拨(送)到灾区。
二、继续对捐赠款物实行全程跟踪,严格监督管理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与要求,5月19日,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省民政厅、审计厅、财政厅研究提出,并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规范捐赠渠道,保证捐款专款专用,保证捐赠物品质量;及时公布捐赠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因玩忽职守致使救灾捐赠款物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截留、私分、侵占、贪污、挪用救灾捐赠款物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月28日,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省民政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联合转发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五部委通知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做好监管工作。
同时,省纪委、省监察厅参加了省政府援川过渡安置房建设监督工作,除了负责指挥部监察组工作外,还向四川派出了监察人员。
省审计厅坚持特事特办、专人负责、跟踪审计,组织14个市、100个县(市、区)审计机关、275名审计人员,对各级民政、慈善会、红十字会和各市、县的捐赠接收单位进行了全面审计。省审计厅还对我省援建灾区的6万套、150万平方米过渡安置房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重点是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性。
截至目前,在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审计监督中,没有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省民政厅和指定捐赠接收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救灾捐赠款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严格执行接收使用操作流程,救灾捐款管理得到了切实加强。
一是加强捐款接收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和指定捐赠接收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接收账号和联系电话等。接收捐款后,向所有捐赠人开具了捐款专用收据。捐款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做到了账目清楚、手续齐备、记录完整。
二是加强捐款使用管理。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指定捐赠接收单位,不得从捐款中列支一分钱工作经费,不得截留一分钱,不得挪用一分钱,不得浪费一分钱,确保捐款全部用于支援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省民政厅制定了《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提出了捐赠款的使用审批程序,严格规定动用捐赠款必须由省民政厅根据国家民政部要求,提出使用意见,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统一调拨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便动用一分钱。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省民政厅坚持每天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捐款接收和使用情况,各市、县(区)民政部门和慈善会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
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指出,下一步,我省要深入贯彻五部委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力度。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制度,提高捐赠款物使用的公开透明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审计部门审计的基础上,省民政厅每天要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对救灾捐赠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将对捐赠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向社会公布阶段性审计情况。救灾捐赠工作全面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告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最终审计结果。
三是加强对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纪律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救灾捐赠款物等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加强对救灾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分别设立了举报监督电话,在这里向社会予以公布。省监察厅的举报电话为024-12388,省审计厅的举报电话为024-86892305、024-86892401。
省民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和省红十字会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
记者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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