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学生配眼镜质量抽查:合格率仅21.8%
记者昨天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不久前,由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协、常州市眼镜行业协会、常州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联合对我市中学生验配眼镜质量进行了抽查检测,结果显示:中学生验配眼镜合格率仅为21.8%。
本次共抽查检测了常州市勤业中学、武进焦溪初级中学等五所学校初一当日戴镜学生861人,占这些学校初一学生总数的46.2%。其中完全符合配戴要求的188副,仅占检测总数的21.8%;光学指标不合格88副,散光未加、原配散光不符的123副,原配眼镜度数偏高32副,近三个月内配镜度数不足的有60副,四项合计占总数的35.2%;其余的为配镜时间较长,原配眼镜度数已不足的占检测总数的42.9%(初一学生正是生长期,眼睛近视易随身体生长而变化)。
“小眼睛”早早架上了一副副“厚眼镜”,而这些厚眼镜还大多不合格,可想而知,对“心灵窗户”的伤害有多大! 本次检测充分暴露了我市眼镜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
有关部门未严肃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国家规定,生产并销售眼镜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可到目前为止,常州地区经营眼镜的企业有446家,其中验配眼镜企业约有260家,仅有80多家申领了生产许可证。而未申领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仍在经营,也未有政府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查处。以本次检测为例,本次抽查的眼镜中涉及到眼镜企业112家(不包括丹阳、江阴等外地眼镜企业),其中仅40家申领了生产许可证,其余为未申领生产许可证的乡镇企业和非专业小企业,这些未列入有关部门监管范围的小作坊,加工设备、检测仪器、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本次检测中不符合要求的眼镜80%就来自这些企业。
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对最终产品检验不重视。本次抽查中,光学指标不合格,散光未加、原配散光不符这些问题严重,显示了企业人员素质不高,技术能力不够,不完全了解技术指标,质量意识淡薄,甚至存在无验光资格证、无配镜资格证、无质量检验员证的“三无”从业人员。有的眼镜验配人员为减少工作量,简单采用提高球镜度数来弥补散光。再则小企业人员少,有时验光、加工和检验都由一人完成,对交付的每一副眼镜未能严格进行最终产品检验。
进货无产品质保书,甚至以次充好、残次片作合格片。一些眼镜企业为图便宜,进货时专进一些无产品质保书的镜片。有个别眼镜企业为了谋取更大利润甚至以次片、残次片、试验片当作正片卖给顾客。
备片不足,充片现象严重。一些小企业为抢生意,对一些没有备片的验光单也加工制作,采用以度数相近的备片充当所需镜片。另一方面,小企业为减少库存备片和定制带散光镜片的时间,干脆把散光忽略,仅在近视上增加度数以提高矫正视力,以全近视镜片加工成镜,导致视力检查和镜片检查不符合要求,从而增加了学生眼睛的疲劳度,使其眼睛近视度数加深。
还有某些眼镜企业利用名称上的差异,混淆经营范围,在不具备验光配镜的条件和资质、无资格验光配镜情况下经营完整验配眼镜,欺骗消费者。针对这次眼镜质量抽查结果,市放心办、市消协、市眼镜协会、市计量所联合发出倡议:政府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细则,限定时间敦促未申领生产许可证的验配眼镜企业申领生产许可证,对眼镜市场进行整治,扶优惩劣,加大对无证企业的行政执法查处力度。
工商部门对年审的眼镜企业增加专业资质评审内容。评审内容为:是否申领了生产许可证,验光配镜设备是否齐全、是否依法进行检测,验光配镜人员是否有从业资格证书,生产环境是否满足要求等。经专业资质评审合格后工商部门给予年审通过,才能从事验配眼镜的经营。对超范围经营给予查处。
消费者要认识到眼镜是集诊断、验光、制作、校配等一系列环节形成的最终产品,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直接影响眼镜的配制质量,配镜时不能一味要求立等可取,更不能贪图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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