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2003年美国反倾销实务定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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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其贸易政策对国际间商品和服务的流动具有深远的影响。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美国经济总体竞争力的下降,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关税的大幅削减使非关税壁垒,尤其是反倾销调查成为美国保护其国内产业的重要手段。
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反倾销调查前的产业申诉、商务部(DOC)和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裁决时所采取的方法、反倾销的福利效应以及反倾销的立法等方面。此外,国内学者还对中国在美国面临的反倾销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应对的策略。尽管目前对美国反倾销有了比较深入的理论性研究,但对于反倾销在美国贸易中的具体实务,相关分析还不充分,影响了对美国反倾销行为的全面理解。
二、美国反倾销行为定量分析
评价一项政策的重要依据是看它的实际执行效果如何。为了全面透彻地分析美国的反倾销行为,本文将从“反倾销的申诉”和“反倾销的裁决”两个方面展开,对美国自1980~2003年提起的所有反倾销申诉和裁决结果进行数量和金额的分析,剖析其组成结构、变化趋势及可能的原因,从多个角度对美国的反倾销行为进行综合评估。
(一)反倾销申诉分析
申诉是反倾销调查程序的最初阶段,是指国内受到倾销损害的利害关系人,针对扭曲市场的国外进口产品向DOC和ITC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利害关系人可以是生产企业(数量或市场份额能够代表整个行业)、某一产业的工会或销售商组成的商会等。对反倾销申诉的分析是指,对二十多年来美国企业提起的反倾销案件的数量、价值和涉及的产品种类的分析。因为反倾销申诉反映了美国国内企业利用反倾销诉讼保护自己的意愿和能力,所以通过对反倾销申诉的分析。可以全面了解申诉的起因、申诉所波及的行业和反倾销的保护范围,从而更全面地了解美国的反倾销行为。
下面考察1980年至2003年美国的反倾销申诉情况。分析将在企业提起的诉讼总数、诉讼涉及的产品总数和涉案产品金额占美国进口总额的比重三个方面展开。图1给出了上述三组数据的变化曲线,其中虚线表示申诉总数,实线表示涉案产品数,柱体表示涉案产品金额与进口总额的比值。

1.申诉的数量。从图1中的虚线可以看出,反倾销申诉总数具有以下特点:(1)数量大。在这24年中,美国企业提起的反倾销申诉共计1055件,平均每年44.1件。在高峰年份,如1985年、1992年和2001年,分别为82起、89起和92起,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例如,2001年,世界反倾销诉讼总数只有348起,平均到每个成员仅为14.5起。美国如此多的申诉数量表明,美国企业是反倾销保护非常活跃的使用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关税大幅削减,贸易保护手段相对减少,而国内产品与国外进口产品的竞争却日益激烈,反倾销正逐渐演变为美国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这一结论与传统的关于美国反倾销保护的观点是一致的;(2)波动剧烈。申诉总数随年份的不同呈现巨大差异,如1996年只有13起,而2001年则有92起。由于国内行业与国外行业的竞争是相对稳定的,不会大起大落,若申述主要由竞争引起,则申诉总数将一直保持在较稳定的水平上,而不是上下剧烈波动,因此,市场竞争不足以解释申诉总数的这种波动性。如果将申诉总数与美国总体经济状况进行对比,则可以发现,申诉总数的波峰年份(1985年、1992年和2001年)正好处在美国经济的衰退期,这表明国内生产总值与申诉总数有较明显的关系。申诉总数的这种波动表明,申诉提出的基础更多的是各种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除了总体经济状况以外,汇率波动、外国进口渗透率等也被认为是影响申诉提出的重要因素)而不是不公平的市场扭曲行为。
2.涉及产品的种类数。图1中的实线表示了申诉所涉及产品种类的变化情况,可以看出其具有如下特点:(1)相比于所有进口产品的种类。申诉所涉及的产品种类较少。美国是世界第一大贸易国,其进口产品的种类数以万计,而每年被提起诉讼的产品仅有几十种,最多的1985年也只涉及40种。这表明美国不同的产业在是否利用反倾销来保护自己的方面有很大差异;(2)相比于每年的申诉总数,申诉所涉及的产品种数波动不大。从图l可以看出,申诉所涉及的产品种类数基本都分布在10~40,相对比较稳定。另外,对每年申诉所涉及产品具体的种类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有多种产品在不同的年份反复出现,某些钢铁类产品更是每年都有。这表明这些行业长期利用反倾销来对抗国外的同类进口产品。将本该在市场扭曲的特殊时期使用的反倾销保护,发展成了这些行业长期的战略组成部分;(3)申诉所涉及产品的种类自1985年以来,总体上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这种下降表明,提起反倾销诉讼的行业总体上是逐渐减少的,也就是说反倾销的运用和保护范围是逐渐缩小的。而传统观点认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反倾销行为是逐渐增加的。传统的观点是基于申述数量和涉案价值而得出的,本文对这一差异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导致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美国《1984年贸易和关税法》所提出的累加原则。该原则规定,从不同国家进口的同类产品对国内市场产生的扭曲效果是类似的。因此,在裁决是否存在倾销和损害时,可以把不同国家的类似进口产品进行累加计算。基于此原则,国内企业在提起申诉时,倾向于对多国进口的类似商品同时提起申诉,以增加肯定裁决的可能性,这样就造成了申诉总数和涉案价值的上升。但通过对申诉实际涉及产品的种类和行业数量的分析可以看出,反倾销的运用和保护范围非但没有扩大,反而是逐渐缩小的。传统观点认为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反倾销行为在逐渐增加是不够全面的认识。
3.涉及产品的价值占进口总额的比重。图1中的柱状图表示了申诉所涉及产品的价值占当年美国进口总额的比重(单位为十万分之一,即0.00074在图中表示为74)。从图中可以看出,尽管在几个特殊年份(1991年、1992年、1999年和2001年)涉案产品金额在进口总额中的比重明显高于其他年份,但从总体上说,涉案产品金额在进口总额中的比重是逐渐下降的。也就是说,尽管涉案产品金额是增长的,但是相对于进口总额来说,其所占比重是逐渐减少的--因为进口总额也在增长且增长速度更快。这也反映了反倾销保护的范围其实是逐渐缩小的,从而进一步验证了以下的结论:尽管反倾销申诉的总数和涉案价值是逐渐增长的,但反倾销所涉及的行业和涉案产品金额占进口总价值的比重整体上是逐渐减小的。因此,美国反倾销的运用和保护范围总体上是逐渐缩小的,不能笼统地认为美国有越来越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
表1 申诉总数/种类比、价值/种类比以及总数和种类的标准方差比较
|
年份 |
总数/种类 |
价值/种类(百万美元) |
标准方差 |
总数 |
种类 |
1980-1983 |
1.8049 |
53.585 |
20.704 |
6.5574 |
1984-1987 |
2.0783 |
45.417 |
18.91 |
9.4296 |
1988-1991 |
2.1549 |
88.465 |
19.138 |
5.7373 |
1992-1995 |
2.7297 |
83.324 |
30.665 |
5.9722 |
1996-1999 |
2.7045 |
176.89 |
15.777 |
3.559 |
2000-2003 |
2.9848 |
200.8 |
28.5 |
5.25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