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TION LIRIS VS. CEP&LIRIS interactive 侵害商号权案例分析(三)

Http://News.wenzhouglasses.com 2006-2-23 22:41 浏览:6961次 来源: 作者:潘伟
  关键字:商标权  DI  ED  三) 眼镜

热点直击:EDITION LIRIS VS. CEP&LIRIS interactive 侵害商号权案例分析 (二)

由于原告EDITION LIRIS 公司未能就其因两被告的行 为而遭受的损失范围充分举证,法院仅根据相关的一些证 据裁决由两被告向原告支付70000 法郎的损害赔偿金。
三、判决结果 
经过庭审,巴黎大审法院最终判令:1、部分撤销被告 CEP 公司的第1744195 “LIRIS”商标以及其第643081 号国际注册商标“LIRIS”,但允许其在金融、保险、房地产 等与原告商事活动无关联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2、判 令撤销被告LIRIS interactive 公司的第95580489 号商标; 3、自签收判决书之日起,禁止被告LIRIS interactive 公司 使用“LIRIS”作为商号,或者在前述范围之外作任何使用, 逾期将按日500 法郎处以罚款,并对该项予以假执行[2]4 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七万法郎的损害赔偿金;5、授权原 告选择三家报刊杂志刊登该案的判决,相关的费用超过 60000 法郎的部分由两被告负担;6、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交由国家商标注册部门协助执行撤销商 标,并且由两被告负担全部相关的费用120000 法郎。 

四、简要评论 
笔者首先从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方面作以简要分析。 法国1991 12 28 日法案中规定,在发生权利冲突的时 候,应该首先对申请注册人就某一标识所享有的权利效力 加以考察。具体到本案,就是应该对“LIRIS”商标权针对 LIRIS”的商号权的法律效力予以审查。但是由于该权利冲 突纠纷发生时间在此法案之前,所以应该适用旧法,所以在 本案中巴黎大审法院的法官根据1991 1 4 日知识产权 法处理有关权利的争议问题。 
法国1991 1 4 日知识产权法典中第711 条第4 c 项规定,如果存在某标识与其他在先的商号发生混淆的风 险,从而对该商号权构成侵害,则这一标识不应该被注册为 商标。但是在该法第713 条第6 c 项同时又规定了基于同 一标识所产生的商号权与商标权共存的可能性。 该判决主要是运用这两条的规定作出的。那么如何看 待这两条规定之间的关系呢?乍一看,这两条规定之间存 在着一种立法上的矛盾。一方面,依据第711 条的规定,在 先的商号权可以对抗在后的商标权。但是另一方面,第713 条规定了基于同一标识产生的两个权利有共存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就相同或相似的标识所产生的商标权并不必然 对商号权构成障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CEP 公司就 曾经以此规定作为抗辩。主审法官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提 出,第713 条第6 款的规定只是对第711 条第4 款规定的补 充,从而以此为由,宣告部分撤消被告的“L I R I S INTERACTIVE”商标。 

但是这种处理结果使得人们对知识产权法典的立法协 调性产生质疑。一方面,第711 条规定隶属于商标构成要 章节,第713 条隶属于“注册商标权”章节,这似乎表 明立法者将有关商标权的问题分开加以规制。另一方面,假 设第713 条的立法目的在于对第711 条的补充,则这种结合 使法人可以援引其商号权来对抗商标权,这无疑将会给商 事活动带来极大的不安全性。 

同时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由于第713 条对第711 条的 补充规定引入了混淆风险的概念(la notion de risque de confusion),从而弥补了相关的法律空白。在判断权利冲突 的过程中,法院通过判断对商品和服务来源发生的混淆,来 确定保护对象。如果不存在这种混淆风险,在先的商号权不 能阻止在后商标权的行使。同时,这种注册反过来也不能阻 止在先商号权人在其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加以使用。当然,除 非商标权人请求有关机关对这种情况予以限制,否则将会 对其商标权构成侵害。 

下一篇: EDITION LIRIS VS. CEP&LIRIS interactive 侵害商号权案例分析(四)

编辑:law
眼镜论坛】 【发表评论
更多关于 商标权 三) ED DI 眼镜 的新闻
·Sean John新款眼镜系列
·网站信息的排序与展示的关系
·创业不妨试试弃热就冷
·销售新人:懂得说三句业务行话你就能够干好销售
·如何展现你的领导魅力?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EDITION LIRIS VS. CEP&LIRIS interactive 侵害商号权案例分析(三) 没有任何评论
关于我们 - 推广服务 - 诚征英才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友情链接
客服中心: Tel:0577-88871201   Fax:0577-88871202   E-mail:Info@WenZhouGlasses.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飞霞南路嘉盛锦园32D | 邮编:325000
中国·温州眼镜  版权所有 ©2002-2008